| 作者:賴利華 | 來源:江西省郵政工會 | 時間:2019-01-27 |
1月23日上午,在省分公司第十三次工作會暨第三屆二次職工代表大會上,總經理代表承諾單位省分公司、主席代表監督單位省郵政工會,分別在《江西省郵政分公司2019年為員工辦實事承諾書》和《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協議》上簽字。

《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協議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國工會十七大總體部署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、《集體合同規定》、《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》以及《中國郵政集團工會關于推進郵政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》的有關要求制定。協議規定了工資分配原則和工資協商等內容,經省分公司第三屆二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,由公司總經理代表公司與工會主席代表員工簽訂,并報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通過后生效。(江西省郵政工會)